天色是自由女神泼墨后半明半暗的画板,路灯比点燃的烛火光亮一些,朦朦胧胧地吹过晚风。
林鹿的发丝被风指尖撩起,也撩拨着叶氏的心弦。
上了初中就是如此,从小美到大的林鹿防不胜防地走进了叶氏的心中,在叶氏狭小的心室里踩下一个个彩虹色的脚印。
不知不觉,就满心都是他了。
“幸好家里没多远,”
林鹿朝叶氏的方向笑了笑,水光肌闪亮亮地晕着紫光和粉光。
“不然穿着裙裙好难走回去呀。”
运动鞋吱吱踩在地上,他的脚步轻盈如羽毛。
踩过的小水泊晃动在光影地窜动下,已经飘落的叶片被脚压在水下又随着离开的脚板浮上来。
几根攥着裙摆的手指比上好的玉石还要纯粹透亮,淡淡地反射出荧雪白光。
叶氏握着林鹿书包的另一只手开始不自觉地做着锻炼,每当他想起林鹿而无法自拔的时候,他就用锻炼来代替对林鹿的无尽思念。
林鹿就像小强一样钻进叶氏生活的没一个角落。
叶氏默默地想。
“再见啦~?”
林鹿柔软的手指触碰到了叶氏颤抖的手,叶氏如同触电一般地暗暗颤抖了几下。
小麦色的肌肤泛起红晕,“再见……林鹿。”
啊。
坐在家中电风扇前,叶氏对着它大声又克制地叫了几声。
真后悔,没有和林鹿更温柔的说话。
这样他就会喜欢我吧?
可是,他对我抛媚眼,对我嘟嘴唇,在别人面前夸我,这不就是喜欢吗?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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