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文彬是被领养的孩子,因养母无法生育,只得领养孩子,所以刘文彬从七岁时就跟着养父母生。
他渐渐长大,因为周围人的闲言碎语,他父亲总是没给他好脸色看。
父亲嗜酒如命,家暴,易怒,母亲爱赌。
从小没人照看的他小小年纪就经常饿肚子,父母还嘲笑他是个野种,同学也经常笑话他,养父母也经常因琐事打骂牵扯刘文彬。
所以他独来独往惯了,立志要考大学远离父母。
大一的某天因室友说着无心,刘文彬听者有意,开始接触写作,这让他总算迎接来了希望,于是刘文彬便开始他的事业高潮,在他的不屑努力下,最终不到半年就成了白金作家,这让他的室友羡慕不已。
大二那年秋天,刘文彬父母双方忍受不了对方最终去法院离婚了。
在法庭中,法院问他,跟谁,刘文彬表示谁也不跟,他是孤儿,他宁愿回到孤儿院,他从来在家里感受不到任何温暖。
有的只是寒心。
他的人生中除了隔壁王婶,他在这个世界没感受到任何的暖意。
隔壁王婶从小看着刘文彬长大,这孩子每次饿了都会找她,她总是不忍心这孩子挨饥受饿。
她看见这孩子实在是无家可归,看着怪可怜,最终人美心善的王婶决定收留刘文彬,让他住在家里。
刘文彬说不出来的难受,他总觉得王婶对他太好了,他主动提出帮忙照顾面馆生意。
只得跟王婶说道:“谢谢您,我过几天会离开的。
“王婶笑了笑,不说话,心里早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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