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6月。
我从上海的公司里辞职了。
在上海创业两年半,除了辛苦,也没挣到什么钱。
公司股东最后闹矛盾,而我父亲突发脑梗,正好郑州一家外企招人,朋友内部推荐,我干脆就回来了。
我家在HEN省下面的一个小县城里。
老婆带着儿子,住在老家。
而我一个人在郑州上班,就在单位对面的都市村庄,租了一个七楼的小房间。
外企的办公室,更像国企,宽容而且自由。
甚至允许我用单位的彩色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儿子的彩色剧照,贴在我旁边的墙上。
晚上我一个人,常常不急着回家。
而是在办公室里写一些东西,毕竟我一直都是一个文学青年。
我端坐在爱立信的办公室里,和梦回华为,都是那时候写的,在当年的职场网络,还是引起了不小的反响。
甚至一夜之间,数百家网站转载,可惜那时候也没有什么版权。
一个同事从BJ来郑州实习。
他也是一个人。
我比较外向和活泼的,主动过去打招呼。
后来慢慢就成了好朋友,我们是一个部门的,天天在要一起干活。
那时候,郑州移动正在做3G网络的试验网。
我是郝瑟。
他叫白小剑。
其实他比我还好色。
他住在中州假日酒店一号楼,那是我们公司的协议酒店,有标准的游泳池。
彼此熟悉之后,晚上就不再满足于一起去五星酒店里游游泳,蹭点免费的水果了。
未来大厦不远处的一条街上,有一个KTV。
金碧辉煌。
我们俩终于有一天不约而同的就拐了进去。
我就是在那里认识的岳小婉。
我的婚姻破裂,其实就是从那个时间点开始,埋了一颗炸雷。
那时候还是太年轻了。
什么事都容易当真,在美女面前,基本上没有什么抵抗力。
玩玩就算了,干嘛还要发自内心去喜欢?而且一旦喜欢了,就恨不得把心掏给人家。
其实,掏心掏肺,陪吃陪睡也就算了,最不该最后把钱包也掏给了人家!
我认识岳小婉,是起因于一次跟大学同学去唱歌。
我跟郑州的两个大学同学一起在单位附近吃了饭,晚上大把时间,就去金碧辉煌K歌去了。
其实,经常去歌厅HAPPY是我原来在华为公司上班养成的习惯。
那时候工作和学习压力太大,需要一些特定的方式释放自己。
我就喜欢唱歌。
因为唱歌还可以跟小姑娘玩玩浪漫。
别的方式太直接,太俗,不符合我的审美要求。
我毕竟还是一名文学青年,骨子里的清高还是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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